证监会将严格掌握红筹企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试点企业家数和筹资数量,合理安排发行时机和发行节奏。同时,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根据企业各自情况,科学设计发行方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审慎报价。希望市场各方理性投资,不要跟风炒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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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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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试点企业明日起可递送CDR发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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