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公安发布消息,7月1日起广州将开始对非广州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采取“开四停四”的交通调控措施。措施实施的第一个月为执法过渡期,期间只教育不处罚。“开四停四”是指这些车辆在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个自然日,如车辆要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管控区域包括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以及白云区的大部分地区。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对驾驶员每次处以200元并扣3分的处罚。(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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