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2009年3月30日,张文中被法院以诈骗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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