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从6月10日起,对“双轨运行”的居民用天然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施“衔接”,居民用气“批发价”上浮分两步走,今年最多涨0.35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改革再下一城,被视为铺路之举,对下一步城市燃气经营体制等改革有重大意义。(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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