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25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香榭丽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一千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一百万,决定执行罚金一千一百万;追缴香榭丽公司违法所得4.95亿元,其中包括追缴被告人叶玫、乔旭东及被告单位其他原股东的违法所得及收益,发还被害单位粤传媒,不足部分责令上述单位、个人分别予以退赔。此外,叶玫犯、乔旭东、周思海分别获刑15.5年、10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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