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终南坤 每经编辑 师安鹏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今年以来,西安在游客接待量暴增的情况下,旅游投诉不增反降。
根据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的《2018第一季度旅游投诉情况汇总》来看,同比2017年,旅游投诉下降了128件,旅游景点投诉更是减少了2/3。
行政效能革命帮助西安旅游从混乱步入及格,翻开新的一页。而从及格到优秀,西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在城市营销带来大量游客的背景下,西安旅游市场的治理与服务水平能否迅速跟上节奏,十分关键。
这种情形下,再来看前不久西安市公安局成立的旅游警察支队,就更有意思了……
“有困难找民警”,这是对普通民众最贴心、最有安全感的一句承诺,但这句话放在旅游纠纷中却不尽适用。原有的行政职能划分使民警在处理一些旅游纠纷中“有心无力”,面临“管不着”窘境。
旅游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环节,行政执法的主体涉及到工商、质检、环保、卫生、物价、旅游、交通、公安等部门。虽然法律对每个行政部门的执法范围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复杂的纠纷实践中也常出现界限不明、推诿扯皮的问题。
一些游客因行程安排、不愿耽搁时间,侵权事件最后都不了了之。
以往处理旅游投诉案件时,一般先由旅游、工商等职能部门取证调查,构成违法犯罪后再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惩处,这无形中增加了游客维权的时间成本。
有了旅游警察,投诉就变得省心多了。
旅游警察承担投诉的“窗口性”功能,游客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选择向旅游警察投诉,旅游警察不得推诿不受理。
旅游警察再根据投诉的内容进行判断处理,进行执法活动;涉及多部门的,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提供旅游投诉的“一站式服务”。
“旅游警察”本质上还是警察,而鉴于旅游行业所涉及的案件多为轻微“违法”的行为,这就又与传统的行政执法有所不同。
旅游警察对案件的处理,应更注重速度与效率、注重调解技巧的运用、注重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协调、多考虑游客的旅游体验等。
“轻微违法”行为对社会来讲,虽恶性较小,但对旅游业来说“恶性”确是毁灭性的。
旅游是一种“体验经济”、“心情经济”,这种基于印象与情感的经济形式,对服务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任一环节的服务差错都会影响整体的体验,最终决定着游客对这座城市的印象与评价。
在“轻微违法”之外,还有一些不文明、不友好行为,破坏着游客对这座城市的体验,对于这些旅游警察该不该管,该如何管?
如果对这种构不上违法的不友好行为不及时作出处理,游客心中始终有一个心结,回去之后便可能成为一个西安旅游“黑点”传播扩散;若处理,谁来处理,以何种法律依据进行处理又是问题。
当警察遇见旅游,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该如何处理,如何协调,给游客留下一个最美的西安印象,成为了旅游警察面临的新的课题。旅游经济中,服务无小事,做好服务成为了旅游警察的新职责。
从及格到优秀,单靠旅游警察是不够的,更需要旅游综合监管模式的保障。
所谓的旅游综合监管,是指行政系统内部实现的涉旅部门联合执法,并且能与司法系统高效对接。这方面的探索国内一些城市已走在前列。
三亚不光设立了全国首支旅游警察支队,还创立“1+3+N”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即“旅游执法+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实现接警与执法为一体。明察暗访之下,效果显著。
云南高院携手百度地图,联合发布了云南旅游法庭地图。遍布全省重点旅游区内的旅游法庭一搜便知。同时,确立“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的办案原则,以此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
此外,西安的旅游立法也应该尽快跟上。
从法律上明确旅游警察的职能范围,旅游警察与工商、交通、质检等相关部门在旅游执法上的关系及职责。使旅游警察“名正言顺”,发挥预期的作用。
解铃还须系铃人,客观上来讲,旅游治理本不是啥难题,如今旅游市场上的种种问题,还是各涉旅部门之间职责与权限没有理顺。
机制上的问题需要用机制上的方法去解决,这支旅游市场的御林军能否发挥预期的作用,还要看配套的体制与立法能否跟上。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