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看,36号令出台强化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的规范。需要强调的是,36号令规范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既包括减持也包括增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显著增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对国有股权变动过程进行监管,有利于统筹把握国有股权变动节奏和力度,避免国有股权集中变动对股票市场的冲击。(财政部)
上一篇
三部委联合发布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一篇
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 星辉娱乐:业绩补偿款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ETF今日收评 | 科创半导体设备ETF涨超3%,科创创新药ETF跌约6%
拟提供暂停交易替代方案,香港证监会:市场不希望随意停牌致小股东无法交易 绝不牺牲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
山西长治市长陈向阳因工作需要辞职!任上发生煤矿爆炸事故82人遇难,此前在发布会鞠躬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