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黄河旋风发布公告,针对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再次进行回复。陈俊称,“我只是受上市公司聘请担任上海明匠执行董事,对上海明匠拥有日常决策和管理权,不属于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可随时解聘我”。
每经记者 许自然 每经编辑 姚祥云
一边是黄河旋风表示其对上海明匠具有法定控制权,另外一边陈俊则明确表示“目前实质控制上海明匠”,这一对看似矛盾的表述就出现在黄河旋风日前公开发布的公告中。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已针对黄河旋风“失控门”一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5月15日,黄河旋风再次发布《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公告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陈俊表示上述问题是由于其对“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理解偏差所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黄河旋风5月9日发布的公告中,针对“公司2015年通过重组收购上海明匠后,是否自始未控制过标的资产”这一问题,黄河旋风回复称“上市公司 2015 年完成对上海明匠全资收购,即对上海明匠具有法定控制权。”另外,陈俊在回复中明确表示其“目前实质控制上海明匠”。
日前,上交所指出黄河旋风的上述表态并未正面回复问询,要求黄河旋风针对“上海明匠实际控制权归属”这一问题再次进行回复。
5月15日,黄河旋风发布《公告》,针对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再次进行回复。
根据《公告》,陈俊称,“我只是受上市公司聘请担任上海明匠执行董事,对上海明匠拥有日常决策和管理权,不属于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可随时解聘我”。
陈俊还表示,“我的工作职责仅是根据上市公司授权对上海明匠行使经营管理权,实质上不存在控制上海明匠,我对于《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及转让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中称“实质控制标的资产”,属于对“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理解偏差所致。”
在《公告》中,针对“如黄河旋风曾实际控制上海明匠,陈俊何时向你公司移交的控制权;同时,陈俊目前的控制权是如何取得的,以及你公司的控制权是如何失去的”这一问题,黄河旋风表示,其于2015年11月份完成对上海明匠的收购,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上海明匠的100%股权、所有权,自此上市公司便对上海明匠拥有法定财产权、控制权。
同时,黄河旋风认为其取得上海明匠的控制权后,未曾失去控制权,陈俊也并没有取得上海明匠的控制权。在 2017 年报审计期间发生的失控,是上市公司对于上海明匠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暂时失控,并非失去控制权。
此外,黄河旋风表示,上市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与陈俊签署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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