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乐视网发送关于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在函件中,深交所提出了33个问题,内容涵盖广泛。比如乐视网在2017年的严峻形势下,业务萎缩,但各项成本费用却有上涨,如员工数量减半的情况下薪酬却居高不下。
每经记者 肖达明 每经编辑 文多
乐视网(300104.SZ)巨亏的年报,引来了监管的多个问题。
5月9日,深交所向乐视网发送关于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在函件中,深交所提出了33个问题,内容涵盖广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深交所格外关注的是乐视网在2017年的严峻形势下,业务萎缩,但各项成本费用却有上涨,比如员工数量减半的情况下薪酬却居高不下。值得关注的是,乐视网当期辞退福利达1.22亿元。
深交所还要求依照公司现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发净资产为负导致暂停上市的情形。
深交所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各项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跨期调节的可能性。
首先,乐视网的两家主要参控股子公司出现了营收未大幅下滑,净利润却出现巨额亏损的情况,其次,销售费用中显示广告推广制作费为9.27亿元,现金流量表却显示支出的广告推广费用为1.51亿元,差异过大。在主要业务大幅萎缩的情况下,乐视网的CDN及带宽费却同比增加了5.4亿元。
最后,在大幅裁员的背景下,员工薪酬福利支出不降反升。深交所要求乐视网说明,员工人数大幅下降,而工资及福利金额未下降的原因;以及个人所得税期末应交税费2.3亿元,是否存在已代扣但未及时代缴的情形,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年报发现,2016年乐视网董监高数量为19位,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达6348名,当年乐视网正处于“狂奔”状态,因为业务发展当期引进高端人才较多,导致工资及福利费相应增加,管理费用因此同比上升92.66%。
而2017年,乐视体系内资金断链问题爆发,导致包括乐视网在内,乐视系多个主体的员工遭到辞退。乐视网2017年年报显示,领薪员工数量下滑至3867名。
虽然员工数量近乎腰斩,但工资及福利金额却并未显著下滑,计入营业成本的工资及福利金额为5.24亿元,同比增加5.72%。计入管理费用的工资及福利金额则为2.40亿元,同比小幅上升。唯一有显著下滑的是计入销售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用,下滑超过1亿元。
记者发现,工资福利不降反升背后或许是由于大规模遣散,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乐视网说明其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应当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这一损益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在年报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列示”表中,乐视网的辞退福利当期增加1.22亿元,又当期减少1.22亿,若增加后又减少为零是因为1.22亿元辞退福利已经兑付,则大概率意味着当期工资及福利费用中有1.22亿元来自遣送费用。
记者向乐视网媒体联系人发送采访函咨询上述情况,截至发稿尚未受到回复。
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末,乐视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仅为3.04亿元,而仅第一季度,乐视网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就达到亏损3.07亿元,审计报告也强调了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若维持同样的亏损幅度,则乐视网净资产为负将时日不远。深交所要求乐视网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发净资产为负导致暂停上市的情形。
在2018年一季报中,乐视网列出六项重大风险提示,对于公司后续是盈利还是继续亏损,公司的对外投资收益、债务重组、主营业务发展,这些都是值得持续关注的因素。
先看投资方面,2016年4月12日乐视并购基金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并购基金。2018年一季报显示,目前投资项目分别出现账面亏损、项目停摆等问题,基金存在亏损风险。比如在投资标的中,对深圳超多维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深圳超多维)等3家公司的股权,计提减值准备8.50亿元。这一减值的合理性、充分性,也受到深交所问询。
深圳超多维与乐视创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创景)都是上述基金重点投资的VR项目。但《每日经济新闻》此前已经报道,上述项目处境不利,乐视创景甚至已经因劳资关系成为失信被执行人。VR项目以外,上述基金的投资主要流向酷派集团和TCL多媒体,投资收益也陷入亏损。
就在这种情况下,2017年12月21日,基金管理人公司却向优先级合伙人芜湖歌斐支付了预期固定收益2.06亿元,深交所要求说明支付上述固定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再看经营方面。乐视网近期的动向更多是围绕其核心子公司新乐视智家展开的,该公司是乐视电视的经营主体。4月,乐视网一方面通过债转股方式,将部分供应商转化成股东,另一方面通过吸纳资金缓解现金流的危机,并成功拉来腾讯、京东、TCL、苏宁等助阵。
但是,乐视系对新乐视智家的控制依赖乐视控股和乐视网对其持股,而乐视控股持有新乐视智家的18%的股权,由于债务问题处于冻结状态,且部分或全部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乐视网在增资公告中表示:“公司存在因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而导致失去对控股子公司的控股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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