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调整了房价备案基价及首批首次备案价格区间,并强化房价备案“新地新措施”。通知规定,取消同一套房屋首次备案180天后可累计上调5%的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不得上调。
上一篇
万达电影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最关心:停牌十个月的你何时归?
下一篇
迅速找到新下家 必康股份拟不低于26亿元出售资产给东方日升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巴基斯坦雪崩致10人失联,含1名中国公民 每经对话登山公司:已找到4具遗体
8月8日晚10点 C罗将在葡萄牙马德拉岛举办婚礼 将用标志性进球口号“siu”代替宣誓词“我愿意”
微软、亚马逊股价飙升,AI应用板块掀涨停潮!高手怎么看8月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