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具体为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8万元,并处8620.95万元罚款。(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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