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4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存托凭证公开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定位于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存托凭证管理做出规定,主要包括:对存托凭证发行、管理、交易做出安排,明确存托凭证的减持应遵守相应法规和交易所规则;明确存托凭证信息披露要求等。
据悉,该《CDR办法》共分八章六十一条。内容包括总则、存托凭证的发行、存托凭证的上市和交易、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存托凭证的存托和托管、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
适格主体最快一个多月后可申请发行CDR
另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CDR办法》)今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工作程序,《CDR办法》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征求意见完成后,将在进行必要修改且完成相应程序后发布实施。
上证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除《CDR办法》以外,与此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正在制定过程当中,这些规范性文件作为《CDR办法》的配套细则,将在履行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后同步或者稍晚于《CDR办法》发布实施。
待《CDR办法》和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实施之后,企业即可以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发行CDR的申报,证监会也将启动受理相关申请的工作。
按照正常程序的时间推算,最快将在一个多月以后成行。(中国证券网 记者 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