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玻璃窗、视频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并鼓励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或外卖平台。
每经编辑 郭鑫
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玻璃窗、视频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并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
《意见》称,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式展示的,可通过建造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其中透明玻璃表面要光滑整洁、通透明亮,无积尘、无油垢,玻璃上的粘贴画不得遮挡视线,玻璃两侧不宜存放遮挡视线的物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可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要保证就餐人员在就餐场所能看到展示的内容,视频信息保存不少于7天。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一经启用视频展示设备,就要保证在加工制作、就餐时间设备正常运行,在该时间段不得在展示设备上改播其他内容,并定期维护视频展示设备,一旦发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时维修。
《意见》指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的一种形式。
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
《意见》中还提到,鼓励中小学食堂、养老院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视频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
《意见》强调,餐饮服务提供者都应当符合主体资质合法、原料来源清晰、加工过程规范、厨房环境卫生、工具用具洁净、人员衣帽干净等要求。
此外,《意见》也提到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社会公众通过明厨亮灶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进行调查核实,属于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处理,并反馈投诉举报人。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