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七条措施分别为:一、支持重点企业落地,二、支持产业集聚,三、支持市场开放和开拓,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五、支持示范工程和试点应用,六、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七、支持创新发展。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落地,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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