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涉及到的分工部门中,已出现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此次相关职能分工落实到上述部门,意味着这些机构已正式开始履行职责。
每经记者 李可愚 胡健 每经编辑 毕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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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意见》涉及到的分工部门中,已出现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此次相关职能分工落实到上述部门,意味着这些机构已正式开始履行职责。
记者观察到,《意见》中大量新组建的部门被反复提及。例如,在“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这一项任务的负责部门中,就出现了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加大精准脱贫力度”这一项任务的负责部门中,也密集地出现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等新组建部门的身影。
记者还注意到,《意见》中涉及到的部分新组建部门还承担了任务分工牵头职责。例如在“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来一场中国制造的品质革命”这一项工作中就规定,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完成。而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项下的多项分任务中,《意见》则明确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完成。
此前,中央已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3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会也明确,4月中旬,要在确保具备集中办公条件,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和综合司局实现集中办公基础上,完成新组建部门挂牌。也就是说,目前部分新组建部门可能还处于组建过程中。在此阶段,如何迅速进入新角色,开展工作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对此,《意见》也就如何在机构改革期间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进行了重点阐述。《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在机构改革期间,要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期。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的机构成立后,在其职责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原职责规定做好各项工作;职责调整到位后,要依据新的职责及时交接,做好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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