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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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个人税延养老险5月1日起在上海等三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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