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发改委网站,3月28日,新疆发改委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专题会议。会议提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发展改革委全面清理2017年、2018年两年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项目对于已开工建设且形成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化解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对于目前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凡是资金来源落实不了的,一律不得上报,一律不予受理。(新疆发改委网站)
上一篇
今年北京将分配公租房1.5万套以上 一律“就近”分配
下一篇
发改委赴江西开展通用航空业发展专题调研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消杀餐厅用敌敌畏,数十家知名餐厅“中招”!先启半步颠门店称“我们也是受害者”,绿茶有门店暂停营业,凤缘家、鱼旨寿司也有回应
拼多多发布2026 Q2财报,赵佳臻:全面升级平台治理体系,护航新十年高质量发展
菲尔兹奖之后“一切如常” 对话邓煜:人生充满随机,遇到机会不妨伸手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