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3日消息,负责审理朴槿惠案的刑事合议22部决定对6日下午2时10分起进行的一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这将是大法院修订有关规定允许对一审、二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以来的首例。法院表示,考虑到公共利益等诸多情况,决定允许电视直播,但为了维持法庭秩序,法院将自备摄像机拍摄并向外界播出。去年,大法院对《关于法庭旁听及摄影的规则》进行修订,允许对一审和二审宣判进行直播。根据修订案,是否允许直播由审判长决定,即使没有获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审判长认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许直播。据悉,朴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去年10月16日朴槿惠宣布抵制审理,抗议法院延长羁押期限。分析认为,虽然朴槿惠不同意直播,但法院考虑到此案涉及前总统,引起全民极大关注,因此决定电视直播。检方此前请求法庭判处朴槿惠30年徒刑和118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02亿元)的罚金。(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