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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家被否!一季度IPO审核通过率仅为47.06%

    中国证券报 2018-04-01 23:25

    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68家企业首发申请,32家获通过,32家被否决,4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的公司)为47.06%。

    专家认为,严控申请上市企业的质量仍是监管层工作重点,防止企业“带病上市”有利于提升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IPO审批通过率可能会维持在现有水平。拟IPO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内部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同时提升对自身质量、品牌的审视,改善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

    截至3月31日,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共审核公司总家次68次,32家通过,被否32家,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的公司)和否决率均为47.06%。2017年共审核488家公司首发申请,380家获通过,IPO通过率为77.87%。

    此外,IPO终止审查企业增多,2018年一季度共有66家企业终止审查,占2017年全年终止审查企业数(175家)的37.7%,终止审查企业大多业绩表现不佳,尤其净利润未达门槛,IPO审核从严加速此类企业退出。

    回顾2018年一季度被否企业,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表示,发审委的审核内容更为全面、细致和审慎。发审委全面审核利润率、应收账款、原材料、销售渠道、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内部控制、核心技术、股权问题、募投项目等多项指标,关注细节较之以往更为丰富。

    从一季度发审委对被否企业的提问来看,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发审委更加关注企业经营的合法性、持续盈利能力、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问题,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还重点关注三类股东问题。在防风险关键一年,发审委关注企业内部合法合规问题,有利于防止资金脱实向虚,而关注企业财务指标和盈利能力可以筛选出优质企业,防止企业带病上市。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刘国贤表示,虽然监管机构针对不同企业的审核重点会有所不同,但常见的问询重点集中在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毛利的真实性、关联方交易、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合法合规等方面。

    发审工作面临新变化

    3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其中,市场最为关注的创新企业盈利指标问题首次得到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咨询组合伙人刘大昌表示,鉴于政府积极推动科技和创新发展,新经济行业公司的IPO势必增加。与此同时,严控IPO的质量仍然是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上市申请将继续受到严格的审查。

    田利辉认为,未来我国IPO发审工作将会更加灵活,更能服务新经济,更好响应国家战略需求。这一意见会带来我国发审工作的新挑战、证券市场的新格局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新经济企业存在新行业、新模式和新路径,时常出现爆发式增长现象,不应采取常规行业中的通过过往历史来预测末来发展的传统思维。”田利辉表示,这要求我国发审当局能够穿透现象看本质,能够在新事物中确认报表的真实性,能够通过调研分析明了企业质量和盈利前景,对于发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潘向东认为,对新经济企业的支持可以提升新兴企业筹备A股上市的积极性,同时鼓励优质中概股和海外上市企业回归A股市场,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但这不意味着发审过程中的监管会因此放松,反而更应该注重新经济企业上市后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和炒作风险,事实上,发审委在操作过程中也并未放松审核。以富士康为例,虽然富士康过会仅用36天,但在此期间,发审委第一次反馈的问题多达69个,包括发行人独立性、关联交易、财务指标等问题。这表示绿色通道不等于新经济企业上市就可以畅通无阻,在吸引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同时,核心还是发展实体经济,需要防止资金在市场上自娱自乐。

    潘向东认为,由于短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多,对IPO的格局影响不大;但随着企业向这方面发展,会有更多的中小型“独角兽”企业被培养出来,同时鼓励海外企业和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届时有更多企业进入IPO绿色通道。

    拟IPO企业要苦练内功

    “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是支持新经济中的达标企业及时上市,给新经济企业开通过关的优先快速通道。这不意味着允许不合格的新经济企业上市,更不意味某些不良企业披上新经济的外衣就能上市。”田利辉认为,所以在当前IPO审核制背景下,发审过程中严把入口关是基础,尽快认真审视新经济拟上市企业,及时甄别良莠是支持新经济的抓手。

    面对规范从严的发审环境,田利辉建议,拟上市企业不要将通过发审当做运气或甚至视做运作,而要审视自己、苦练内功、提质增效、切实达标;不要将上市视为圈钱,而是在已有的坚实基础上获得跨跃式发展的动能;不要在尚末达标的情况下,过早审请、盲目审报,而应充分准备、注重细节、真实有序、全面报告。

    潘向东建议,对于拟IPO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内部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同时提升对自身质量、品牌的审视,改善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虽然现在对新经济企业上市提供快捷通道,企业有借壳上市的机会,但无论通过什么渠道,任何企业上市后都要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企业提高自身质量,才是长久立足的资本。

    刘国贤建议,拟上市企业可参考过往发审委针对同行业企业IPO的问询重点,与中介机构协调自查是否存在相关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确定下一步安排。如果存在轻微问题,可及时与中介结构商讨适当的整改措施,尽快解决以免耽误上市进程。但如果问题严重或需要较多时间整改,可考虑暂缓上市申请,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上市。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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