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共享单车屡屡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之后,共享汽车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领域之一,并且体现出新特点。
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2017年,市、区消委会共接受公共设施服务消费投诉21508宗,共享出行的投诉占94%。其中,共享单车的投诉接近20000宗,有18822宗投诉涉及小鸣单车;共享汽车的投诉接近200宗。
从广东全省情况看,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统计,2017年,全省共受理共享单车消费投诉122924件,占全年消费投诉总量的33.18%。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系统共受理互联网服务投诉186549件,同比增长2.57倍。而在消费者反映的互联网服务问题中,共享单车代表的共享出行成密集区。
押金退还难是共享汽车和共享单车被投诉的首要原因。深圳市消费者危先生在2017年12月16日下载了某共享汽车APP并预付500元押金,作为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信用保证金。该APP上显示,消费者停止使用服务并申请退款后,押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回消费者账户。危先生因特殊原因在当天即申请退款,申请退款之前未使用过任何租赁服务,也不存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物品损失等违约情况。但在经营者承诺的退款时限内,退款状态始终为“有退款正在处理中”,消费者未能收到退还的押金,拨打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
去年,随着共享汽车的推广,涉及该类服务的投诉,除了押金退还难之外,消费者主要反映的还有:交通事故纠纷,消费者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后,经营者不积极退还保险赔付的费用;扣费系统问题,还车后仍继续扣费;售后服务问题,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态度欠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