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吴 凡 每经编辑 陈俊杰
每经记者 吴 凡 每经编辑 陈俊杰
3月13日晚间,针对深交所于3月5日下发的问询函件中所涉及的应收账款等问题,中利集团(002309,SZ)给出了回复。
回复函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利集团金额较大的6笔应收账款累计金额为50.33亿元。中利集团从三个方面解释了其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其称,公司主要客户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根据中利集团出示的回款比例,记者计算得知,在上述50.33亿元的应收账款中,上市公司已经收回了约24.36亿元。
还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中利集团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那么深交所为何突然对中利集团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关注?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中利集团方面,其工作人员表示,董秘及证代不在公司,无法接受采访。
“消缺”工作影响应收账款
回复函显示,中利集团的主营结构主要由线缆业务、光伏业务以及特种通信设备业务构成,2017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86.5亿元(未经审计),该收入较2016年增加74.5亿元,增长66.52%。
而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也是同样的“水涨船高”。
据了解,截至2017年末,中利集团金额较大的6笔应收账款累计金额达到了50.33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7年末中利集团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之一,是“消缺”工作未完成。
所谓“消缺”工作,即指的是全套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土地使用权、电价批复、进入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目录、环保验收等。
中利集团的光伏电站业务模式主要是“投资—建设—转让”,理论上讲,公司转让的电站项目如已经实现并网,或已达到并网条件,应该拿到账款。而中利集团在回复函中表示,根据行业商务谈判惯例,各电站项目绝大部分(约50%)应收款项需要在完成消缺工作后予以支付。
记者了解到,由于审批程序繁琐,且周期较长(部分电价批复、进入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目录等审批周期往往需要1~2年),光伏电站业务应收账款处于较高水平且账龄往往大于一年。
中利集团表示,截至2017年,公司累计转让光伏电站超过2GW,但受前述消缺工作未完成因素影响,截至2017年末部分已转让项目应收账款仍处于较高水平。
应收账款较高具有合理性
较高的应收账款还与中利集团2017年重点发展的“光伏扶贫”有关。
中利集团2017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与49个贫困县签订了包县脱贫协议,开工建设18个县,“6.30”之前已并网12个县。而根据中利集团2017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营收较上年同比增长了66.93%,中利集团称,光伏扶贫电站业务快速推进成效显著,是公司2017年重要业绩来源。
需要注意的是,在为上市公司带来业绩增长的同时,“光伏扶贫”项目亦使上市公司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
记者注意到,2017年,中利集团“扶贫EPC”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为25亿元,回复函中显示公司对这笔应收账款的回款比例为26%,即约6.5亿元,中利集团称,受业主方政策性银行扶贫贷款的审批、发放周期较长因素影响,公司扶贫电站项目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此外,由于上市公司线缆业务(含光棒、光纤业务)、特种通信设备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亦相应增加公司应收账款。
因此,中利集团称,其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中利集团表示,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质、信誉较好的企业,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同时,随着各级监管部门简政放权的逐步落实,各类光伏电站的“消缺”工作正积极有序开展,待“消缺”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实现应收款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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