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调整增发有效期限,是否增发事项遇到了什么难题?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延长主要因证监会设定的有效期限超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设定的有效期限,公司为把证监会的有效期限包括进来,作出如上延长提议,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顺利推进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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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陈俊杰
3月12日晚,精工钢构(600496,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拟延长精工钢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限。这已是精工钢构第二次延长其增发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不少投资者对此表示关注,在股吧中询问此次增发究竟能不能实施。
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精工钢构了解延长期限的原因,其内部人士表示,控股股东上述提案属常规性操作,主要因前次有效期即将到期,控股股东为保险起见延长增发时间。
精工控股3月12日提出2项临时提案。其中,《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显示,由于精工钢构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建议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
这是精工钢构第二次延长其增发事宜的股东大会有效期限,此前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股东大会,将增发事项有效期调整为自那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8年4月14日)。
两次调整增发有效期限,是否增发事项遇到了什么难题?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延长主要因证监会设定的有效期限超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设定的有效期限,公司为把证监会的有效期限包括进来,作出如上延长提议,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顺利推进事宜。
1月9日,精工钢构公告称,于1月5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前述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透露,公司增发事宜实际于2017年11月被出具核准文件,公司于1月5日收到该文件,因此证监会的核准有效期截至今年5月到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如精工控股上述临时提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延长至2019年,那么,精工钢构准备何时进行此次增发呢?前述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如要发行肯定会在今年5月前发行。对于记者提出的能否成功发行的问题,其称“没有太大问题”。
2017年1月25日,精工钢构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以3.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10亿元资金全部投入公司18万吨钢结构工程项目。发行对象为精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精工投资,精工投资拟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此后该预案经过两次修订,据精工钢构2017年8月29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此次增发的发行对象和募资金额不变,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3亿股,增发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投项目调整为16万吨钢结构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精工钢构调整后的增发预案最大变动在于其增发价格。《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精工钢构股价在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持续下跌,自2月12日企稳回升,截至昨日(3月13日),公司股价收于3.73元。不过,以目前股价计算的增发价并不影响精工钢构募集到足额资金,对此,上述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也表示延长增发时间与公司股价无关。
精工钢构此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知名度,夯实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如不能成功募资是否会对公司下一步经营造成影响?对此,上述精工钢构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影响,公司还有很多其他融资手段,例如公司刚发行了一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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