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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部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过不了政策关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3-0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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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实习记者 顾杰 记者 胡健 每经编辑 陈旭

    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少城里人开始向往农村的田园生活,甚至想去农村购买一块宅基地用来盖房子。那么,这一做法是否可行呢?

    对于这个许多人关注的热点,3月7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回应称,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现行法规政策是不允许的。

    但他同时表示,由于有些农民举家进城或是常年在外打工,现在农村有不少地区出现农房闲置的现象。“闲置农房放在那里,任其破败,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

    针对今后的宅基地制度改革,韩长赋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个方向,要通过多种方式,使闲置的农房能够更好利用起来。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民举家进城或是常年在外打工。与此同时,不少城里人却因为城市生活节奏快、压力大等原因,开始向往农村生活。一些城里人也产生了在农村购买一块宅基地并盖上房子这样的美好愿景,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这在政策上是否可行。

    对此,韩长赋表示,“这是一个大家都很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很多城里人关注的问题。”但他明确表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这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

    韩长赋解释说,因为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有的权利,而且原则上是一户一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根据该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曾表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格禁止下乡人员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此外,今年2月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曾明确指出,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对此,韩长赋表示,这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资格权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这是宪法规定的。此外,宅基地只可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作为集体成员的农民不能买卖宅基地。

    多种方式利用闲置农房

    一方面,城里人无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另一方面,部分农村农房、宅基地却面临着闲置的情况。

    在昨日的记者会上,韩长赋表示,现在农村有很多闲置农房,有些是举家进城,有些是常年在外面打工,所以农村现在有不少地区出现了“空心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就是农房闲置,只有过春节了才回来住一段时间。

    韩长赋表示,闲置农房放在那里,任其破败,这是一个很大的浪费。与此同时,很多城里人到农村创业发展,对利用闲置农房有需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就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

    韩俊透露,武汉市做了一个调查,到2016年底,全市1902个行政村,农村房屋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的农房占到了15.8%。“前不久,我去河南调研,一个216户的村庄,常年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有46户。”

    在昨日的记者会上,韩长赋表示,如果能把闲置农房利用好,既可以给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又能够给到农村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场所,这个问题确实值得研究。

    对此,韩长赋表示,要通过多种方式,使闲置的农房能够更好地利用起来。“比如说,提供创业场所,有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这种业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公开报道发现,目前已经有多地开始试点探索解决闲置农房问题。例如,安徽合肥探索“共享农房”,用互联网共享平台连接起供需双方。而绍兴则推广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根据计划,绍兴将用3年时间,吸引100亿元社会资本,实施1000个改造项目,激活10000幢农村住房。

    韩长赋透露,这个方面这几年中央已经部署了在3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会在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复制和推广。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方向

    解决农房、宅基地闲置问题还需要制度保障。那么,未来我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将如何推进?

    韩长赋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是一个方向,或者是一个路子。

    今年2月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事实上,“三权分置”的做法借鉴了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办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曾提出,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韩长赋表示,我国的农村承包地已经实现了“三权分置”,就是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这个路子也可以借鉴引用到宅基地以及闲置房的使用上。”

    韩长赋解释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际上就是讲的这件事。“就是在坚持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资格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对此,李国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可以通过允许宅基地租赁等方式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例如可以开发出来搞民宿和农村休闲设施等,城里人需要,农民有收入,和国家政策也相符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今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还曾表示,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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