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认为,“如何营造线下线上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电商与实际经济共同发展,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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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敏杰 每经编辑 宋思艰
因为电商持续火热的发展,关于线上下企业竞争公平性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早在2016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即初次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
此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再度关注这一话题,并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修改的议案。他指出,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目前主要存在不利于对实体经济的平等保护、不利于电商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等多个问题。如何营造线下线上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电商与实际经济共同发展,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们对电商这部分的管理还不够完善,这对实体带来的压力仍较大。”上海尚益咨询总经理胡春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王填就曾提议对电商征税;此后的2015年,他更是建议电商实名登记;2017年,他又继续提出电商企业公平纳税,营造电商、实体零售公平竞争环境的议案。
不仅是实体企业在关注电商税收政策问题,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亦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要以电子商务立法和税收征管法修订为契机,完善电商税收征管制度。
在业界看来,过去几年,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引发了诸多行业的投资新潮。但不得不提的是,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我国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尤其是以优惠的税收政策,让电子商务行业减轻了税务负担。“实体经济与电商行业相比而言,承担的税费相对较重,且对实体经济的税收监管机制也相对比较完善。”王填如此表示。
基于前述背景,不少企业人士均认为,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不断发展,如继续让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势必将对实体经济带来影响,损害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可谓正当时。王填表示,在目前正在制订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尚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包括不利于对实体经济的平等保护、不利于电商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于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不利于征税发挥对经济行为的监测作用、不利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利于形成线上线下统一的税务监管体系以及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原则。
“如何营造线下线上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电商与实际经济共同发展,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王填强调。
2016年11月,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曾表示,商务部将加快立法进程,继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仅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也要促进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既要反对垄断,也要反对恶性竞争,为零售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电子商务立法已经纳入我国立法进程,且《电子商务法(草案)》也已对外公布。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还对相应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
对于这一法案,行业存在诸多期待。在王填看来,期待此次立法达到四大目的,包括: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统一的税收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电子商务行业的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建立电子商务税务诚信档案和诚信体系。
据此,王填对现已公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了多条具体的修改建议。比如,这一草案的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照专门税收法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他认为,该规定直接以立法的形式,赋予了电子商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不利于对实体经济的平等保护。因此,建议将该条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接受税务主管”。
业内认为,电子商务的立法,能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对于优化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研究实体的,我们也能感受到实体和电商享受的政策待遇是不一样的。电商C2C其实很多已经变成B2C,但是还在享受C2C的待遇。”胡春指出,目前《电子商务法》并没有进入到落实阶段,具体实施或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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