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4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今年2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套保超仓行为5起,其中包含2名客户和1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其超仓合约开仓交易。2月份,大商所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7起,其中自成交超限10起,频繁报撤单超限5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2起,并对其中1起实控组超仓行为采取限制其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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