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沪深交易所制定《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债券试点的通知》。
相关主体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发行“一带一路”债券进行融资: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机构在交易所发行政府债券,二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交易所发行债券,三是境内企业发行用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司债券。
高莉表示,将继续深化交易所债市的对外开放。
上一篇
证监会出台区域股权市场报送指引 要求报送重大事件和运营机构等
下一篇
证监会回应是否去獐子岛进行调查的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睿远基金二季报公布:傅鹏博减持中际旭创、东山精密,赵枫新进药明生物
复牌!浙江美大拟变更实控人,跨境电商“新主”入局
全球首例!人形机器人执刀手术登上《Nature》,独家拆解幕后国产灵巧手:距离手术室革命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