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于2月26日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规性、章程修正案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现任董事地位的情况、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东提名董事的权利、是否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月27日晚间,公司对关注函回应称:修改章程是为了维护公司治理层稳定,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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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张海妮
2018年2月26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斯太尔(000760,SZ)发出关注函,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问询,要求公司详细说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现任董事地位的情况、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东提名董事的权利、是否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月27日晚间,公司对关注函回应称:修改章程是为了维护公司治理层稳定,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正案提出正处于股权可能出现大变动的时间节点:一方面,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因股权质押问题与财通证券陷入诉讼中;另一方面,公司多个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
斯太尔股权变动一事,一直都受到市场的关注,而斯太尔2月22日的公告再一次让外界聚焦起公司股权的稳定性问题。
公告显示,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英达钢构的书面通知。通知称英达钢构为取得融资,曾将其持有的公司8959万股限制性股票质押给财通证券,质押到期日为2017年9月15日。截至上述公告日,英达钢构尚未偿还有关款项,财通证券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已获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英达钢构被主张质权的8959万股股份占其持有斯太尔股份的76%,该部分股份一旦被处置,将导致英达钢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3.54%。
此外,2018年1月4日,斯太尔接到通知称,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长沙泽洺、珠海润霖、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分别与众诚泰业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共计1978752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转让给众诚泰业。
2018年2月7日,公司再次收到《关于斯太尔股份转让事宜进展的告知函》,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主要商业条件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众诚泰业承诺,将在取得新版营业执照后,择期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交易如果成功得以推进,则意味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出现变更的情况。
对于公司股权可能变动的最新进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斯太尔,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恰恰在此时,斯太尔董事会于2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的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增加条款: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但是因董事任期届满改选、辞职、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被解除职务或因上述情况造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人数不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人数而补选,导致董事会当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的情况除外。
对此,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于2月26日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规性、章程修正案是否存在不合理维护现任董事地位的情况、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东提名董事的权利、是否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月27日晚间,斯太尔对监管部门的关注进行了回应:2017年末,公司部分董事相继因自身原因辞职,且其他持有5%以上股东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悬而未决,对公司经营层面及市值层面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董事会逐步意识到维护管理层及治理层稳定的重要性。此外,《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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