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发布公告称,2018年2月26日,大连证监局网站挂出“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4项”,相关情况具体为:大连证监局网站显示:大连证监局印发4项行政监管措施的时间均为2018年2月8日;大连证监局已于2018年2月9日将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司;本公司已于2018年2月9日夜间披露了本公司收到上述4项行政监管措施,公告了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经进一步了解,大连证监局2018年2月26日在其官网挂出2月8日印发、本公司已于2月9日夜间披露的4项行政监管措施,系根据国家行政公开的要求进行的。(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