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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控股公司系列措施将加快推进 补齐金融监管“最后一块拼图”

    证券日报 2018-02-26 12:02

    央行日前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继续推动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明确市场准入、公司治理、资本充足、关联交易等监管要求,探索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业综合经营并非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根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傅苏颖

    央行日前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继续推动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明确市场准入、公司治理、资本充足、关联交易等监管要求,探索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昨日对记者表示,补齐金融监管的“最后一块拼图”,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范将很快提上日程。此次央行报告再次强调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预计未来与之相关的治理整顿、市场准入、立法工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将加快推进。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仍有很多民营金控集团和地方类型的金控集团游离在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存在一定风险。由于金融控股公司按母公司所处行业进行监管,存在控股层面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的问题。当出现跨行业业务时,就存在监管的真空地带,比如重复计算资本、关联交易等。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昨日对记者表示,金融业综合经营并非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根源。随着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趋势的加剧、金融产品创新的丰富和金融科技手段的运用,金融风险更趋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

    董希淼认为,目前,我国尚无金融控股集团监管办法,但事实上已经出现四类金融控股集团,对这些集团在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等方面缺乏监管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空白和漏洞。

    在董希淼看来,下一步,应深入研究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新情况、新变化,采取全方位措施,加强对综合经营的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二是对综合经营实施风险隔离;三是合理选择综合经营形式。

    针对第三点,董希淼展开来阐述称,金融控股集团是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基本组织形式。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办法,按照集团层面综合经营、控股公司管理股权、子公司分业经营的模式,设计并规范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的组织框架,完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治理,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引导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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