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国登记结算、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新规至此落地。该新规将于3月12日起开始实施。而券商对这一新规的准备是否到位了呢?新规实施后对券商业绩又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呢?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谢欣
从今年3月12日起,一直受到市场关注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将开始实施。目前只剩半个月时间,券商对此的准备情况如何?在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方面又会有怎样的考虑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多位券商人士获悉,不少券商已经开始提前动手,按照新规执行相关业务操作,而有分析师也表示,股票质押业务整体占券商总收入的比例仅5%左右,因此新规对券商业绩的实际影响也较为有限。
今年1月,中国登记结算、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新规至此落地。该新规将于3月12日起开始实施。现阶段处于新老规定交接的过渡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了解到,尽管目前还处在过渡期,经过前期的调整,已有券商按照质押新规的要求开始实施。
一家中型券商信用融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现在还处于过渡期,不过目前其所在券商已经开始执行新规。他指出,根据新规过去公司一些能做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受到了限制,由于这一因素,预计今年这项业务的规模很可能出现收缩。而某大型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业务受限制主要和股票质押率和质押比例有关。多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对质押率和质押比例均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此前有券商统计,2017年以来两市无论是无限售条件股份还是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平均质押率,都远低于新规规定的60%质押率上限。
而某龙头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25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在去年9月曾发布过新规的征求意见稿,而与该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相近的讨论稿在更早的时候就与各券商进行过沟通,所以有不少券商早已按照新规的相关规定执行,因而从执行层面上看,新规对券商的影响已经不大。
对于将在3月12日实施的股票质押回购新规,上述非银行业分析师认为,新规较为突出的地方有两个方面,即强调服务实体经济和控制质押率、分散业务风险。
对于今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该分析师指出,交易金额小的,投向二级市场交易的,以及质押比例过高的业务以后都将难以操作。因为新规明确指出:资金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证券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此外,新规还要求券商应采取切实措施对融入方融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后续跟踪。
针对控制质押率的问题,新规明确指出,今后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同时新规明确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该分析师认为,这样的规定有助分散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
另外新规还对融入方的交易金额规模做了规定,如规定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上述券商信用融资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未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展的门槛会越来越高。
那么新规的实施对于券商的业绩影响究竟几何?上述大型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认为,从融资额度及质押比例来看,目前大部分券商的存量股票质押业务符合新规要求,而在新规之下,A类券商将更具竞争优势。而股票质押业务整体占券商总收入的比例仅5%左右,因此新规对券商业绩的实际影响也较为有限。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