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事后报告监管机制,提高股权投资信息报送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度,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信息报告监管口径》。据保险业人士透露,保监会于12日将《监管口径》下发至各保险公司。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保险机构、投资机构、托管机构及专业机构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协议签署、运营管理、投资退出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股权投资信息报告系统。(中国证券网)
上一篇
香港证监会:将对ICO跨境监管
下一篇
2月13日周二《新闻联播》精选要闻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2.39亿美元收购案“黄了”!三安光电终止联合收购Lumileds,美国以“国家安全”叫停交易
大幅下调!002554、600187同日更正2025年业绩预告
儿童增高针“终结者”?长春高新“口服增高药”再获批临床试验,全球仅三款在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