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先前通知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推荐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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