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转”已成为年报季的监管关注重点,对一些不具备送转条件的公司,交易所坚持监管从严的态度,通过多道问询来为“高送转”降温。其中,塞力斯拟10转增15派1,江南高纤拟10转增5派1.5。
“高送转”已成为年报季的监管关注重点,对一些不具备送转条件的公司,交易所坚持监管从严的态度,通过多道问询来为“高送转”降温。2月8日晚间,塞力斯、江南高纤的高送转事项即遭到交易所的二次问询。上交所就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实施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其合理性与必要性,以及公司董事未来的减持计划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回查公告,沪市上市公司塞力斯、江南高纤近日提出高送转。其中,塞力斯拟10转增15派1,江南高纤拟10转增5派1.5。
针对塞力斯的10转增15计划,上交所在一次问询中就要求公司对2017年第四季度业绩突出及全年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董事会同意高送转预案是否合理审慎、弃权董事的相关情况和弃权原因等问题作出说明。然而,公司在回复公告中并未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说明。因此,上交所对公司发出二次问询函。
此次问询,上交所要求塞力斯补充披露以下问题:一是公司2017年度(将)实施两次高送转,累计10转增19(包括本次的10转增15)的必要性;二是公司在近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远低于本次转增比例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能否支撑股本的快速扩张;三是公司保持高速外延扩张,对业绩产生的积极作用的可持续性如何;四是前次解禁的首发限售股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针对江南高纤10转增5的计划,上交所在两次问询函中要求公司结合最近3年参股小贷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未来的负面影响是否实际消除,并充分提示风险。
据江南高纤2017年年报,公司实现净利润7005.57万元,其中因参股的永隆小贷盈利而实现投资收益1891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27%。上交所要求公司测算,最近3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并未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实施送转方案是否审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