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培训会上透露出一个重大消息,大比例质押融资的个股在股价触及平仓线后,不会被立即平仓。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股价遭遇“闪崩”,有人将此次个股集中下跌的部分原因归咎于市场担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发布后,那些质押比例高且业绩不佳的公司会在股价短期调整中,因强制平仓而带来集中抛售。
真的是这样吗?将于3月12日开始执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表示“这锅我不背”!
今日上午,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会上传递出的信息量巨大,说清了当前关于股票质押市场最关心的三大问题。
问题一:
新规要求停做股票质押融资比例超过50%的上市公司的场内质押,那正式执行后,这些个股会不会被动降杠杆?
答:不需要。按新老划断原则,新规只针对新增的质押融资,存量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对于质押比例超过50%的个股,就算存量的场内质押到期,也可继续展期,不过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
问题二:
市场上究竟有多少所谓的大比例质押融资个股?
答:按照新规,股票质押融资比例超过50%的个股会被视为大比例质押融资,存在潜在风险。
注意:这里的50%是指场内质押登记数量+场外质押登记数量 / 总股本,而不单指场内质押登记的数量。
截至2月2日,两市公司共有129只个股的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仅占全市场的3.7%。占比不足5%,可见股权质押难以成为引发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推动力量。
此外,大比例质押融资的个股虽然在场内融资的渠道已被封堵,但仍可通过场外其他融资渠道,如信托、保理等渠道质押融资,实现资金灵活周转。
问题三:
大比例质押融资的个股在股价触及平仓线后,会被立即平仓吗?
答:不会。上述129家公司的股价即便因短期大幅波动而触及平仓线,证券公司也不会立刻执行处置,而是会与客户积极沟通,要求客户补充担保品,担保品包括不限于股票、现金等金融资产,房地产、土地等也可以作为担保品。
如果大股东无力追保,流通股质押实质逾期,证券公司首先会向股东发出《债务催收函》,明确将通过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强制平仓,同时提示股东及上市公司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此外,证券公司在平仓时应遵循减持最新规定,即通过竞价方式减持的在3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总股本的2%。
可见,即使个别公司股价逼近了平仓线,证券公司也不会急于在二级市场抛售,即使最后不得不卖出,也将按照有关减持规定逐步卖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未来可能给市场造成的压力是极其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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