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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通讯:不存在大幅折价定增发行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2018-02-01 14:43

    中兴通讯午后在互动平台上就定增事宜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价格。按照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是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无法在披露预案时确定。在此次发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核准后,公司才能确定发行期首日的具体日期。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基准日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经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不存在大幅折价定增发行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深交所互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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