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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悦河物业高收低出大肆收房后人去楼空 被疑套取租金

    新闻晨报 2018-01-31 12:07

    一家名为上海悦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在收低出大肆收房后人去楼空,留下提前缴纳多月房租的租户、与没收到租金的业主,面面相觑。“我们怀疑,这家公司在以此方式,套取租户提前支付的大量房租。”租户代表小刘表示。

    租赁住房的建设如火如荼。然而,最近租房市场上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之声。一家名为上海悦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悦河物业”)的企业,在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过程中,突然宣布遇到“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支付押金、房租。该公司的多个经营地也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留下提前缴纳多月房租的租户、与没收到租金的业主,面面相觑。

    吊诡的是,悦河物业的房东、租户们发现,虽然是同一间房,房东和租户的合同却大有不同。房东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租给悦河物业,悦河物业的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一。租户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从悦河物业租房,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我们怀疑,这家公司在以此方式,套取租户提前支付的大量房租。”租户代表小刘表示。由于悦河物业提前收走了租金,目前,与该公司签订合约的超140对房东、租户,即将面临有房难收回、有家难归的尴尬境地。

    悦河物业突遇“资金问题”

    “尊敬的业主,您好!因公司资金问题,未能将押金、房租及时支付,公司正在想办法解决……”

    1月25日晚,老吴的手机突然弹出了这样一条短信。看到这条以上海悦河物业的名义群发的短信,老吴傻了。就在不到30个小时前,他刚在位于田林东路390号的上海悦河物业办公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老吴以2700元每月租住房屋,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老吴对能以这个价格租到一室户很满意,当场将共计10080元押金、租房款支付给了悦河物业。

    “我都还没搬进去,怎么公司就出事情了。”老吴想不通。在他记忆里,在1月25日下午2点他签合同的时候,这家公司一切还都看上去好好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看不出一点问题。”

    为了证明短信真伪,1月27日一早,老吴拉着给他介绍房源的中介,再次来到田林东路390号。然而,曾经忙碌的悦河物业工作点,不仅大门紧闭,连招牌都已被卸掉。附近卖水果的阿姨告诉老吴,前一天晚上,这里忙着收拾东西,折腾到了夜里12点多。

    引发房东租户矛盾加深

    在老吴为田林东路390号的景象而错愕不已的时候,在悦城物业位于凌空SOHO的总部、位于昆山、盐城的分公司,同样的场景也在上演着,悦河物业租住的场地先后人去楼空,公司员工要么失联,要么自称无法解决问题。

    “员工直接把我们拉进了维权群。”房东老陆无奈地说。

    讨说法的房东、租户聚集在一起,经自发统计,他们发现,至少140对房东、租户受悦河物业“资金问题”影响。受影响的房东、租客遍及昆山、盐城以及上海各区。对于这些房东和租户来说,他们面临着或者有房收不回,或者有家难归的尴尬境地。

    根据悦河物业与房东签订的协议,房东需向悦河物业提供一个月的免房租空置期,用以寻找租户,从第二个月才能获得房租,悦河物业支付房租的方式为押一付一。也就是说,对于房东而言,他们至少损失了一个月空置期的房租。

    悦河物业的租户损失得更多。根据悦河物业与租户签订的协议,租户的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或者押一付六。大多数租户,租房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以及2018年1月。也就是说,对于悦河物业的租户而言,他们中的许多人,将损失三到六个月的房租。

    面对这样的矛盾,收不到租金的房东,急于将房子收回,而已付了租金的租户,则希望能够按照其之前与悦河物业的合同,将已支付的月份继续住完。伴随着悦河物业可能解决资金问题的希望日趋渺茫,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在徐汇区通过悦河物业租房的易阿姨发现,她在1月25日租住的房子,门锁已被房东换掉了。“房东说,我们的问题各自解决,连谈都不要和我谈。”易阿姨说。她觉得十分委屈:“我都无家可归了。”

    租户代表小刘告诉记者,担心被房东撵出来,是悦河物业的租户普遍的忧虑。“年底了,被撵出来的话,我们去住哪里呢?”小刘说。

    月租金差价高达900元

    然而,对于悦河物业的房东而言,让租户按照合约继续住房,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这不仅意味着房东要以零房租将房子租住给租户数个月,还意味着房东需接受悦河物业与租户签订低房租。

    “如果我知道悦河物业是以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方式经营的,我不会将房子交给悦河物业。”房东代表李女士说。所谓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是指悦河物业以5800元每月从李女士手中租房,又以每月5300元的价格将房子转租给租户。在悦河物业的房屋租赁中,这样的高价收房、低价出租案例比比皆是。

    昆山房东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以2600元每月的价格将房子出租给悦河物业的,悦河物业的打款方式为押一付一。而承租李先生房子的小姚则表示,他是以每月1900元的价格从悦河物业租房的,他给悦河物业的打款方式为押一付六。

    徐汇区房东老陆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以每月3600元价格出租的,而房子的承租者小刘则表示,他的租金为每月2700元。二者差价高达每月900元。

    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由于缺乏和彼此的沟通,他们对悦河物业的高价收房、低价出租的行为都不了解。“我们都是事发后想办法才联系到彼此的。”租户小姚说。“我要了三次,他们才给了我租户的联系方式。”房东代表李女士则表示。

     

    自称出租房有政府补贴

    由于存在差价,租户们希望能够以原租金继续租房,而房东则难以接受。那么,除了不知情的房东、租户,难道没人对这种经营模式产生过质疑吗?

    作为少数的知情租户,租户小周说,她曾提出过质疑,得到的解释是,差价源于悦河物业希望以此方式打开市场。此外,悦河物业还自称,有政府补助。

    “上层就是这样向我们解释的,说政府正在大力扶持租房市场,每套房子都是有补贴的。再加上有空置期的月租,公司亏不了多少。”悦河物业的员工小K说。“我算算也是的,空置期的几千块平分到每个月,也有几百块,再加上几百块补助,好像差价六七百也合理。”小K告诉记者,如今,员工也面临着欠薪的问题。

    “他们的经营模式就是高价收房,低价出租。员工都是从各中介公司挖过去的,里面的人说老板有政府补助,想抢占租房市场。”曾为租户吴先生介绍过房源的房产中介告诉记者。

    [律师观点]

    高买低卖涉嫌欺诈

    对于悦河物业的做法,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葛志浩律师表示,悦河物业以代管的形式,并借助“高买低卖”的形式从事房租转租行为,其本质上涉嫌欺诈。

    葛志浩指出:“首先,作为社会法人,悦河物业理应以盈利为导向,房屋转租的过程中,如果以明显低价转租给第三人,则有悖于市场经营规律;其次,悦河物业在向业主缴纳押金和向实际承租人收取押金时,存在价差,这一价差性质属于实际承租人的保证金,正常情况下悦河物业应妥善使用这笔费用;再次,悦河物业不仅大量‘收入’房源并与实际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收取大量租金和押金,又在短时间内宣称遇到‘资金问题’,与常理不符。”

    据此,葛志浩表示:“假设悦河物业主观上即存在赚取实际承租人押金的这一最终目的,那么其行为性质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葛志浩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租赁合时,首先,可对中介方的经纪资质进行查询,以确保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其次,由于绝大部分公司均采用注册资本认缴制,因此在签约前也可对该公司的实际缴纳注册资金情况予以核实,以确保公司经营实力;最后,在签订明显低于周边租赁行情的租赁合同时,需谨慎对待。

    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张益维 实习生 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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