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定于2018年1月26日(周五)10:00在西院216会议室举行。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落实企业年金办法 推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下一步将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推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完善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政策,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修订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建立费率调整机制,推动职业人群全覆盖。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待遇规范调整,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完善落实基金监管政策措施。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风险预警防控,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年金基金管理,规范市场运行。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地方委托养老金2731.5亿元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江苏、浙江、甘肃、西藏4省(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委托投资计划。深入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
卢爱红演讲全文: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抓重点、抓改革、抓风险防控,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城镇新增就业连续第五年超过1300万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养老保险制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才分类评价制度、职务职级并行、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等20项重点改革举措制定出台和陆续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9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的成绩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成功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圆满收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第10年。10年来,我们和新闻媒体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新闻发布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对长期关心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51万人,四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7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平稳。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开展东北等困难地区劳务对接协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招聘等行动,两年累计110.3万去产能职工得到多渠道安置。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建成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遴选1400多家就业扶贫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加强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出台进一步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举办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完善落实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职业培训效果明显。出台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劳动者素质稳步提高。全年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700万人次,其中农民工800万人次。
四是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发布8项公共就业服务国家标准,制定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意见,加强信息监测平台和公共招聘网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西部、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探索建立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制度。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落实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政策宣传,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落实。深入研究加快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政策措施。二是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出台实施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改革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培训投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三是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专项服务。稳妥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加大对企业内部转岗安置资金支持,研究实施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新起点行动,启动实施困难地区就业创业攻坚计划。扎实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和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全面推进就业扶贫,推进就业扶贫车间、精准扶贫爱心企业建设。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是大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差异化政策体系,激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巨大潜力。推动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开展城市创业环境评价,再推出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继续举办创业大赛等活动。五是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研究落实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公共招聘网建设。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标准化建设,加强市场监管。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7年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5亿人、11.77亿人、1.88亿人、2.27亿人、1.92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6.64万亿元,同比增长23.9%,总支出为5.69万亿元,同比增长21.4%。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统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政策。修订实施企业年金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取得积极进展。出台实施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落实和完善大病保险精准扶贫措施。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出台实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三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十三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超过120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50元。新版国家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实施,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首次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4%。印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四是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截至今年1月20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624家,备案人数207万人,累计结算18万人次,基金支付28.54亿元。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综合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88亿人。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完成登记任务,全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已基本建设成型。
五是基金投资运营稳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江苏、浙江、甘肃、西藏4省(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委托投资计划。深入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监管和监督检查。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推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完善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政策,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修订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建立费率调整机制,推动职业人群全覆盖。扎实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待遇规范调整,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开工伤预防工作。完善落实基金监管政策措施。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二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登记数据应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扩面。推进包括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卡线上身份认证与支付结算服务。强化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风险预警防控,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年金基金管理,规范市场运行。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继续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截至2017年底,共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继续开展“回头看”,积极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40项,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创新完善国家专家培养选拔制度体系,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选拔工作相继开展。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西部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计划、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稳步实施。新疆西藏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等工程项目深入实施。
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预计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20万人。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中国代表团成绩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成功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包等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实现两连增,毕业生就业率达97.6%。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覆盖面广、人数较多的主体职称系列制度改革任务。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出台实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
二是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疆西藏特培计划等工程项目计划。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快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完善留学回国服务工作,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三是大力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持续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鼓励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道路。做好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职业培训包制度建设和职业培训包开发。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制定修订国家职业标准。做好各类技能大赛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工作进展情况:出台实施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等政策,规范公开招聘。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下一步工作安排: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落实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行为。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
五、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总体平稳,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2017年,全国共有20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修订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出台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取得积极进展。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拖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广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督和惩戒力度。
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市民化取得新的成效。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开展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继续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务派遣用工事后监管。继续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评估。
二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健全调解制度和仲裁办案制度,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健全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继续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四是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努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深入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加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机构)创建活动。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