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部和住建部原则同意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国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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