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央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模式建立健全相应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办法。(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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