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头版刊文称,尽管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加密货币交易以及ICO被中国监管当局下了“逐客令”,但数字加密货币在境外依然被狂炒,引发多国监管当局警惕。在境内,最近出现了以IMO(以矿机为核心发行虚拟数字资产)模式。这种十分明显的投机行为难以禁止,究其原因还是投资者认识模糊和暴富心态所致。防范数字加密货币炒作首先要向公众厘清认识上的误区,认清实质。现代金融体系的发达程度早已超过十七世纪郁金香泡沫破裂时期,虚拟数字货币这把野火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难免会造成远超预期的金融风险。(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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