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清算所获悉,川煤集团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兑付本金。该债券应于1月9日兑付本息,截至兑付日终,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5亿元,仅能兑付利息3850万元。
川煤集团公告称,“15川煤炭PP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5亿元,仅能兑付利息3850万元,已经构成实质违约。本期债券发行金额5亿元,利率7.7%,到期兑付日为2018年1月9日,应兑付本息金额5.385亿元。(上海清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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