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部门获悉,2018年我国将从多个方面发展消费新模式及新业态。其中,通过发展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将成重点。
据工信部等部委介绍,为了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相关部门将推进多项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积极推广通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及应用规范。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等。
在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方面,我国将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具体工作包括:构建新型、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作品网络传播;扶持一批重点文艺网站,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丰富高清、互动等视频节目,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企业;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
此外,我国还要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包括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等。
据悉,根据中央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的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并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信息消费不但是消费领域的重要增长点,同时还将拉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和增量。”阿里研究院院长高红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信息消费的扩大,还将创造出新的税源和大量就业机会。他以阿里巴巴旗下平台为例进行介绍,每个淘宝和天猫商家平均雇佣1.65个和6.5个员工,阿里旗下平台吸纳就业超过3000万人。随着信息消费的不断发展壮大,新的商业模式和形态将不断涌现,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将不断显现。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通过发展新模式扩大信息消费外,为了扩大消费总量,2018年我国还将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引导共享单车等消费新业态有序发展等。
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告诉记者,金融危机以来,“三驾马车”中投资与出口对经济的贡献度逐年下降,中国经济正在由传统的投资拉动模式向消费驱动模式转型,消费升级也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居民成为新城镇居民后,其家庭设备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文教娱乐服务消费类需求将会进一步扩大。另外,居民对服务型消费支出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医疗保健、金融服务及保险领域的消费金融需求必将不断涌现。
但也有机构指出,2018年扩消费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难点。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最新经济蓝皮书就指出,从内需来看,虽然以“互联网+”为核心特征的消费新业态的发展欣欣向荣,但总体而言,新旧动能转换不能一蹴而就,由于规模和时滞等因素,新的发展动能短期内难以完全抵消因结构调整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未能发挥决定性作用。另外,由于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政府、企业、居民收入分配依然存在较大失衡,基尼系数依然居高不下,从而限制了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提升。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林远 侯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