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可租赁民房向社会转租】武汉市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企业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的试行意见》。今后将允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其中符合条件的客厅,可以用来出租居住,俗称住房租赁“N+1”模式。承租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客厅可进行装修改造后出租。(长江日报)
上一篇
深圳预计去年GDP超2.2万亿元
下一篇
白酒家电板块调整 贵州茅台跌逾3%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宁波方正新能源业务营收近翻倍 全球化布局与“机器人”前瞻卡位成增长新看点
周乐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美国以“与伊朗有联系”为由宣布制裁,中国炼油企业公告:坚决反对,与伊朗未发生任何贸易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