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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散文细棠涉嫌操纵市场被拘 顺威股份停牌前复牌后资金“赶紧逃”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1-17 00:0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杨建 陈鹏丽 每经编辑 谢欣    

    每经记者 杨建 陈鹏丽 每经编辑 谢欣

    顺威股份大股东,著名牛散文细棠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这一事件引起市场高度关注。顺威股份1月16日公告称,由于该案尚在受理中,公司无法确定涉嫌操纵的证券是否与公司相关。

    顺威股份于1月16日复牌,直接“一字”跌停板,截至收盘仍有百万手卖单压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顺威股份在停牌前也出现跌停,而东莞证券广州临江大道营业部席位在停牌前和复牌日资金两度出逃。

    牛散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在停牌半年多后,顺威股份终于复牌,不过随之而来的还有“黑天鹅”。顺威股份在1月15日晚发布公告称,2017年12月29日收到由大股东文细棠委托送达的《说明》以及《上海市公安局拘留通知书》。文细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于2017年7月27日被刑事拘留。公司表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了上海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黄国海、文细棠、蒋九明等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一案。目前公司无法确定涉嫌操纵的证券是否与公司相关。

    根据文细棠委托送达的《说明》显示,文菁华与西部利得基金签订的《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管计划合同》实际上是代文细棠签署,文菁华通过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管计划所持有的顺威股份全部股份均由文细棠实际控制。顺威股份通过全面核查,文细棠对西部1号资管计划股权控制的《说明》确认为真实,但是经律师事务所核查,虽然文细棠出具了书面说明,但文菁华对文细棠主张的代持事项并没有明确予以认可,双方也没有签署关于股份代持的书面协议,因此还不能确认文菁华与文细棠具有股份代持关系,也不能确认文菁华所持顺威股份之股份由文细棠实际控制。

    除了文细棠被刑事拘留外,还有黄国海、蒋九明、何曙华等人也一起被拘留。据顺威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蒋九明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29%,为第一大股东。2016年4月底,顺威股份当时的控股股东祥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顺威国际将股权转让给西部利得基金、蒋九明等,与蒋九明一起受让股份的还有文菁华,由其控制的西部利得增盈1号资管计划受让了公司25.06%的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文菁华的配偶正是黄国海。

    1月16日,顺威股份复牌后直接“一字板”跌停,截至收盘还有百万手卖单封死跌停板。

    有资金在停牌前后出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顺威股份停牌前的2017年6月29日,该股以大阴线报收,并封于跌停板上。据当日龙虎榜数据显示,东莞证券广州临江大道营业部席位似乎是嗅到了“不祥”的味道,在停牌前成功出逃超5000万元。而2018年1月16日的龙虎榜数据显示,东莞证券广州临江大道营业部席位又卖出顺威股份3428万元。

    从目前顺威股份的股价走势看,短期内继续下跌的概率很大,机构资金“末路狂奔”或将不可避免。顺威股份2017年三季报显示,除了西部利得基金旗下的增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外,还有其他机构投资者陷入其中,其中包括中铁宝盈旗下的广泰进取1号资管计划和夺宝1号资管计划,分别持有1469.80万股、1311.81万股,另有陕国投财富尊享11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1000万股。

    顺威股份:案件对象不是公司本身

    如果文细棠、蒋九明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最终定调,那将对顺威股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顺威股份。

    顺威股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该案对象是股东而不是上市公司本身,且是由上海市公安局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的,公司未知是否与公司股票有关。另外以上涉案股东未参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但不排除该事件会对公司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受理进展情况,同时也提醒投资者留意相关受理结果,并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对于公司的实控人问题,顺威股份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蒋九明、文菁华、文细棠入股公司时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专项核查意见,其互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且第一大股东蒋九明与第二大股东文菁华之间持股数量相近,当时根据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东蒋九明质押回购尚未完成,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是否会出现平仓或权益变动的风险?公司的控制权是否会受到影响?此外文细棠所称文菁华代持,是否是为规避由于平仓导致控制权变动风险而做出的安排?对此顺威股份表示,公司委托的律师已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阶段性的专项核查意见,除此之外,公司亦没有掌握更多信息。公司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将继续对该事项进行核查,直至形成明确的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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