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了最严质押新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并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新规限定了质押率和质押比例,进一步去杠杆。新规实施后,上市公司大股东融资难度将会加大。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并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对此消息,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限定质押率和质押的比例,就是为了把这个杠杆进一步地给降下来。避免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高度的举债,这样对上市公司会有比较大的风险。”
据了解,上交所与中国结算,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有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月12日,沪深两市有130家上市公司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
分析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上市公司股东做股票质押需要抢占额度,博弈模式开启。如果一支股票总股本质押比例超过50%,所有股东都无法新增股票质押融资。而总股本质押比例在40%到50%之间的,证券公司在进行业务评审时也会非常慎重,因为股东的滚动质押融资受限。目前的业务实践中,很多股东是通过股份滚动质押融资,借新还旧,但如果新增质押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这些股东的还款能力就会受到较大影响。
另有私募人士分析:“股票质押新政或许对股市是利空,新政进一步去杠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比例大幅降低,近期质押比例高的小市值公司股票或垃圾股股价将受压。”
据了解,新《办法》规范了融入方资质、资金用途、最低交易金额和初始质押标的范围,明确了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融入方首笔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与此同时,融入资金不得用于淘汰类产业、新股申购或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有券商表示,以往质押率上限是70%,单只个股质押比例没有硬性要求不超50%,此举是为了控制风险,防止大面积股票质押平仓风险。
根据WIND数据统计,近四年来,A股股权质押个股数量在不断地递增,从2014年到2017年,A股涉及股权质押的个股数量分别为2554只、2792只、3008只以及3308只。
值得注意的是,在A股上市公司中随着股权质押数量的大幅增长,因为质押而遇到平仓风险的上市公司比例也开始同时增长。尤其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股价大跌后触碰平仓线的事例时常会被披露出来,这种情形即使到2018年1月份也没能得到缓解。
如2018年1月4日晚间,ST信通在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提示公告中称,由于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融资已经触碰警戒平仓线,实际控制人正积极采取相关增信措施,实际控制人的债务重组以及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的工作正在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面临平仓危机之时,上市公司往往会祭出“停牌”法宝,如果股价连续下跌,公司甚至在短期内多次找理由停牌。
以顾地科技为例,公司于1月12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山西盛农投资有限公司通知,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质权人提出新的质押要求,其质押给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7065.6万股股票已达到平仓线。
公司表示,为维护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对稳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对此,曾有一家上市公司内部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坦言:“在公司股价连续下跌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了解决股权质押触及平仓线的问题已经采取停牌的措施。”
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面临平仓风险的同时,公司往往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正积极筹款。对此,杨兆全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在质押新规出台后,上市公司大股东未来的融资,将会有更多的限制,同时,大股东想要融资将比以前有难度。”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