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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晓股份安全事故致3人死亡 遭监管部门罚款60万

    每日经济新闻 2018-01-10 22:10

    2017年5月15日,在佳晓股份安宁石江校区中水项目的施工现场,突发一起坍塌事故,该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经调查,佳晓股份当时并未按照程序办理施工手续,并且将事故项目过程违法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临时施工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导致发生3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刘玲    

    每经记者 刘玲 每经编辑 任芷霓 

    1月9日晚,佳晓股份(830791,OC)发布公告称,公司2017年10月和12月收到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昆明市安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处罚决定书,公司被罚款6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90日,暂扣期限至2018年3月。同时,公司法人代表费敏被罚款4.9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行政处罚是源于佳晓股份的“5.15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5月15日,在佳晓股份安宁石江校区中水项目的施工现场,突发一起坍塌事故,该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经调查,佳晓股份当时并未按照程序办理施工手续,并且将事故项目过程违法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临时施工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导致发生3人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

    公开资料显示,佳晓股份是一家水处理公司,业务涉及自来水、水利、污水三个主要方向,主要从事给水系统工程建设和水表及其他商品销售,其中给水系统工程建设包括远传水表工程和自来水工程,于2014年6月10日挂牌新三板。其于2013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在2016年底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佳晓股份在2017年半年报中表示,已同三位伤亡者家属对该事件所涉及的经济赔偿问题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根据协议书实行赔付工作,截至2017年6月30日,佳晓股份支付伤亡者321万元经济赔偿及相关费用。

    但是,这些赔偿费给佳晓股份业绩带来较大的影响。根据2017年半年报,佳晓股份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86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360万元,较上年同期骤减459.96%。佳晓股份也在半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净利润指标较上一年同期下降比例较大,主要为本期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两家公司亏损、5.15安全生产事故赔付产生了营业外支出、本期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等因素综合影响。

    实际上,近年来佳晓股份净利润一直在300万元左右;choice数据显示,其2015年、201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9.67万元、397.31万元。因此,在“5.15安全生产事故”中赔偿300多万后,对其2017年全年业绩也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佳晓股份在公告中也提到该事故将对公司2017年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其称,公司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暂扣期间对公司的新项目投标产生一定影响。记者还了解到,预计后续佳晓股份还需对于重伤人员进行相关经济赔付。对于后期赔付金额以及对公司影响、目前是否有新项目投标等问题,记者于1月10日询问了佳晓股份方面,其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在,并不了解相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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