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打开电视,电视品牌名字闪过之后,一段片花以“无厘头”方式闪现在屏幕上,右边出了一行白色字幕“钻石会员抢先看”,直到发现右上角倒计时的数字,卢先生这才知道:是一段广告。
不能跳过、也不能取消,卢先生不得不看完15秒广告。时间不长,他却觉得不合理,互联网电视机的客服人员告诉他,这是系统启动时的推送,并不是只针对他一个人的电视。对于这一行为,有律师认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售卖这类产品时候也应当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
去年1月19日,家住江苏连云港的卢先生从网上下单,买了一台微鲸55英寸智能4K超清平板电视,看了一年多,并没有发现什么质量问题。不过,最近几天,他偶然发现,电视机启动时,还会跳出一段广告。“前两天就看到过别克汽车的广告。”卢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天又偶尔出现热播节目的宣传片。
打开电视后,右上角显示为15秒,屏幕下方则提示“系统正在启动,等待时间为您播放广告”。卢先生认为,这些广告都是强制的,根本就不能做出任何选择,“平时电视看得少,这种情况也是最近才发现,如果买的时候告诉我有这个情况,我也不会反映这个问题,而且电视的产品说明书上也没有标明有开机广告”。卢先生表示,自从注意到广告问题后,每次看到都会觉得烦心。
“并不是天天有广告,只是偶尔会出现。”有买了这款电视的网友也告诉记者,2016年6月他购买了一款55英寸的微鲸电视,到目前为止,他收到的广告包括《战狼2》的宣传片和别克昂科威汽车广告。“开机广告频率比较低,对观看体验不会有太多影响。”对于开机出现的广告,他并不太介意,因为时间不算太长。但还是有不少消费者认为,买互联网电视并不会特别在意开机是否有广告,但宣传的时候应该要做到位,同时应该让消费者有选择不看广告的权利。
通过网络销售平台,记者联系到了一家名为微鲸电视旗舰店的销售人员。在提到是否有开机广告时,对方表示,确实有15秒的广告,用户目前不能自己去除,之所以提供广告,主要是为了缓解开机时间给用户带来的焦虑。
随后,记者通过微鲸电视官方网站客服热线联系到了工作人员,对方同样表示,这个广告是自动植入的,不能取消。“广告和系统升级与否也没有关系,它只是会不定时出现。”对方表示,这些广告并不是针对某一个用户的电视机,所有的电视都会有。随后他表示,广告主要是播放目前热门影片的宣传片,而针对市民所反映的广告问题,她也表示,目前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收集,同时反馈给相关技术部门进行处理,但她表示,这也是行业普遍的运作行为。
此外,记者在微鲸电视官网上就卢先生购买的电视机进行查询,在商品详情和商品参数栏均未看到“内含开机广告,不可取消”的提示字样。但在微鲸天猫旗舰店上,记者发现其商品详情页上写有“该电视含开机广告,且不能删除、更改”的字样,但字体太小不易发现。
1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一家电视机卖场,对市面上的互联网电视机进行了走访,在提到开机广告的时候,销售人员都表示,海尔、创维、长虹、康佳等品牌的互联网电视都会有开机广告。对于这些广告,销售人员也表示,出厂就有,市面上大多数互联网电视都会有内置。
其中创维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用户需要取消,可以联系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不过,对于这短短十多秒的广告,并没有引起消费者注意。
“小米电视机不仅有开机广告,连关机都还有广告。”在一些问答平台,“如何评价智能电视在开机和关机画面植入广告”让大家议论纷纷。“算我眼拙……”不少网友表示,对于一些产品对广告的说明,他们表示也是看了广告后才注意那一行白色字体。
有些品牌的电视,会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其有开关机广告。记者在小米官方网站打开了小米电视4A43英寸电视的详情页,在详细参数栏有一行说明,“该电视含开关机等形式的广告,开关机时的广告视频不能删除、更改,且第三方内容的广告视频无法控制”。
随着家庭大屏电视回归,OTT广告(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的价值开始被一些行业看好。根据一家广告代理商提供的数据显示,国内OTT终端覆盖用户2.88亿,日活跃终端覆盖用户达1.53亿,收看智能电视的用户平均一天开机2.12次。代理商表示,开机广告能够达到100%的覆盖率,他们在成都的活跃终端就有88万左右,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投放到相应的互联网电视品牌。
在电视广告的呈现方式上,也可以分为开机图片、视频点播广告、开机视频、关机广告、主界面推荐位、品牌专区、点播前贴片15秒、点播页暂停或退出、角标广告等
对方甚至表示,这些智能电视的开机画面是强制观看的,效果很好。有媒体曾报道,如果没有开机广告,电视开机时要么显示品牌LOGO,要么一片死黑,在开机预热时插入广告无可厚非,当然,这也是他们盈利的重要来源。
成都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消费者从厂家手里购买电视,建立了买卖关系,厂家在电视中植入了广告,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收看节目自由选择的权利。不仅如此,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则认为,如果互联网电视有强制开机广告,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应该有明确描述,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厂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说,毕竟消费者买这个产品,更加注重的是它的收视功能,生产厂商在里面植入的广告,消费者并没有受益。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宦小淮 实习生 高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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