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超额完成2017年度供应任务,已供应的203.9公顷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选址原则,具有较明显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获悉,北京去年实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3.9公顷,完成率102%,超额完成2017年度供应任务。这是本市首次将集体土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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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已供应的203.9公顷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选址原则,具有较明显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已供应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周边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安全设施等三大设施配套,参照城镇居住用地的配套标准执行。在综合评估区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医疗、养老、社区综合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容量与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增加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完善周边市政、交通设施配置,满足新增人口需求,提升租赁住房的宜居环境。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不仅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而且户型设计灵活多样,以差别化方式应对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套型结构和面积标准按照市场租户的居住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2017年4月,为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关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做出“2017年-2021年五年内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供地任务的通知》,明确各区2017年度集体土地供应任务。
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促进土地供应计划按时完成。研究精简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并多次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提前审核,推进项目审批事项并联、快速开展。同时印发《关于建立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快速审批通道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规划调整、项目钉桩、用地预审、勘测定界、权属审查等办理程序。本市还建立“专题调度、随时沟通、倒排工期、专人跟进”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进度监测系统,及时协调推进项目进度。
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市住建委此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在项目选址、户型设计、居住配套、租金与租期、不动产权管理、租赁运营等方面进行规范,鼓励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同时明确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将继续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契机,紧密结合“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布局,按照“减量瘦身”、“疏解、整治、促提升”等要求,坚持“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原则,筛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配套相对完善的项目地块,建设和谐宜居、环境舒适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在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稳定收益的同时,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来源: 北京晨报 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