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能源部门近日下发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财政补助。奖补的对象包括: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该市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为分时租赁车、网约车、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服务的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业面向职工开放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充电基础设施监控平台以及示范试点等。(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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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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