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餐馆、内衣店被上网“直播” 此类直播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8-01-07 11:38

    如今,网络摄像头已经走进公共场所、商家店铺,实时摄录区域内发生的一切活动;有的也装进居民家中,便于业主了解外出时家里的情况。但这些出于安全、出于放心安装的监控器材,有一天却将摄录的画面“直播”上网,或是被“黑客”控制用以要挟,变成了“全民围观”,这还安全吗?

    近年来,各地屡屡爆出安装家用摄像头反被偷拍、个人生活被擅自网络直播等事例,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网络平台是否可以未经允许直播他人在公共区域内的活动?直播活动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网络监控的安全性、私密性又该如何保障?

    安装家用摄像头反被偷拍

    武汉的吴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买来了解宠物猫在家中活动情况的家用摄像机,却将镜头对准了自己。

    据媒体报道,这台摄像机是吴女士从团购网站上购买的。到货安装时,她将摄像机的镜头朝向猫咪常活动的床铺和浴室方向。但没过多久,当吴女士有一次准备洗澡前,突然听到摄像机里传出怪声。

    察觉不对劲后,吴女士赶忙登录手机APP查看监控画面,看见观看人数为两人。也就是说,还有其他人正在观看吴女士家中的画面。

    “我躲闪镜头,镜头也跟着动。”吴女士说,当时自己吓坏了,赶紧拔了电源线。之后,她又联系了当时一起参与团购的14个买家,发现有3人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

    躲在摄像镜头背后的“黑手”是谁?从丽江警方破获的一起利用非法软件破解家庭摄像头密码获取他人隐私案,可知一二。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一个QQ群里花200元,购买了可以破解家用智能摄像头的软件。在卖家的指导下,他很快就破解了对方发来的数据包,看到了家用智能摄像头摄录的激情视频。

    王某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便通过QQ群来联系开展“业务”。

    据王某交代,他用破解软件入侵了家用摄像头,提取摄像头拍摄的视频,经过人工筛选一遍,留下“有料”的,通过网络云盘进行贩卖谋利。“有料”指的是对准床或浴室。如果有激情画面的,会作为精品视频,选出来高价出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视频是以单个IP的价格出售。每个IP对应一个家庭摄像头,如果装了多个摄像头,每个IP地址都不一样。对着客厅的普通摄像头信息,每个IP价格是5元,对着床的是10元,有激情画面的则是20元。

    从查获的情况看,犯罪嫌疑人共破解1000多个家庭摄像头IP地址,覆盖云南、江西、浙江等全国多个地区。

    该案影响极其恶劣,但更有甚者,在龙湾警方破获的一起“黑客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研究开发了电脑远程控制软件,可以控制电脑的摄像头进行摄录。销售量已经达到1万余人,有的用来刺探商业情报,有的用来监控亲友,有的用来偷拍隐私空间……令人触目惊心。

    餐馆、内衣店被上网“直播”

    “出于职业的好奇心,我和同事发现水滴直播的内容真可谓是琳琅满目:有妖娆的舞蹈身姿、游乐园的儿童嬉戏、输入密码的特写、养殖场惬意的驴子……”去年底,《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在网上热传,又一次将“水滴直播”聚焦在了大众视野之下。

    信中指出,不少商家安装了360智能摄像头,摄录的视频在水滴直播上实时播放。消费者被窥探了私人生活的同时,观看者还可以按照ID位置找到视频的摄录地,可以在直播上发弹幕,对视频中的消费者、消费活动以及商家进行“消遣”和评价。而商家鲜有在店内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以告知顾客。

    有“被直播”的消费者表示,自己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这种感觉太可怕了,就像真实版的“楚门世界”,没有隐私可言。

    公开资料显示,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视频直播生活秀平台。而在此前,也有不少新闻媒体关注“被直播”事件。有报道称,仅在成都就有266个监控摄像头,直播地点有大街、酒馆、小区、餐馆,甚至酒店、内衣店,而作为公众却毫不知情。

    据直播商家介绍,上水滴直播必须要买360智能摄像头。在安装设置时,要下载专门的APP,可以在APP内对监控内容设置为私密使用、有限分享或是公开分享。选择公开分享的话,监控画面会默认上传至水滴直播。不少商家会选择直播,是为了带动客流,免费“打广告”。

    对此,360方面回应称,水滴直播是360智能摄像机的重要功能之一,是默认关闭的。是否开启直播功能,取决于购买的商家自主决定。根据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协议要求,商家开通直播时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提示。他们也发现有些店主没有对店内消费者尽到足够的提示义务,导致部分消费者产生恐慌。

    去年12月20日,水滴直播产品团队发布公告称,由于内部业务调整,水滴直播自即日起停止运营。360智能摄像机将专注提供可靠的安防监控功能,为用户提供服务。

    水滴直播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360智能摄像机的大部分用户都是用来做监控的,但对用户的顾客被直播这件事上是欠缺思考的,必须承认这个错误,也希望改正这个错误。

    直播商家和平台均涉嫌侵权

    随着智能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安全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摄像头走进千家万户。记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搜索“监控摄像”,销量排名第一的是智能远程控制的家用监控器,月销量已经达到5万多台。不少买家评论称,购买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实时了解屋内情况,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那么,隐私安全呢?

    业内人士指出,隐私被泄露主要有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出于利益驱动,安装者主动将视频导入网络平台,带动消费人气,或是厂商将智能摄像头与网络平台连接,双方互利互惠,以此抢占市场份额。而后者多出于利益和欲望驱使,有的不法分子通过入侵他人视频监控,满足自己的“窥私欲”和“恶趣味”,有的售卖监控视频画面和入侵系统软件,赚取钱财。“目前市面上使用的监控摄像头需要登录密码,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恶意代码攻破消费者电脑的防火墙,入侵其电脑系统,通过解码软件对监控平台进行解码,控制消费者家中的摄像机。这么一来,这台摄像机就成了不法分子的‘监视器’,可以将监控画面在任何网络平台上随意发布。”该业内人士说。

    “未经他人允许,入侵他人网络系统,操控网络设备的,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严重的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利用破解的电脑系统,窃取他人的隐私信息,并非法传播、出售或盗取财物的,就涉嫌刑事犯罪。”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业务部主任丁明分析。

    “没有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商家就擅自将店内消费者的画面向社会公开,无论是直播,还是提供给他人观看,都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消费者的肖像等多项权利。从侵权构成来看,安装启动监控探头,把视频上传到直播平台的商家是第一责任人,直播平台则构成帮助侵权。”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万东认为,这种直播不仅没有安全保障,反而将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安全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有部分商家会在店内贴出“直播告示”的做法,姜万东认为这也无法规避责任。姜万东说,如果店家在店门口贴了这个“告示”,很多消费者可能就不会选择进店消费。如果消费者进店后才被告知在直播,即使转身就走,也已经被直播出去了。而且被告知的方式也值得商榷,签订授权书、知情通知书都不太现实,大多是采取一种默许的状态,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些直播平台会说自己不是故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但直播平台是否存在应当注意到侵害隐私的风险却没注意到的情况?直播平台是否尽到调查义务?平台说跟商家签订免责协议了,那么消费者知情同意的这个签字确认协议、合同,平台索要了没有?”姜万东说,如果索要了有消费者签名的授权协议,平台直播就没有问题。但是,平台应当索要消费者的知情同意函件而没有索要的,就存在过错。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直至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丁明表示,因为网络直播平台等是新生事物,涉及到多个监管部门,建议要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线上线下同步打击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要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对这种线上直播服务进行规范。当然,个人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比如在正规的商家购买监控摄像设备、设置复杂一些的密码并经常更换。平时使用家用摄像头时,也要注意不要将镜头对准隐私区域,避免隐私被窃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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